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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

作者:院办 时间:2014-11-07

11月5日下午,学院党委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就学院深化机制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章程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党委宋翎书记,党委委员张德扬、谭公民、吴玉祥、刘亚权,院领导陈玲玲、郑雪梅,以及学院中层干部参加了集中讨论。党委书记宋翎主持集中学习会,并作专题辅导。

辅导报告中,宋翎书记围绕《决定》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出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剖析十八届四中全会。宋翎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此,宋翎书记认为,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字之差,却预示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变化,从重法律制定到重法律实施、重立法质量提高的转变,从重静态的“法制”到重动态的“法治”的转变。

在辅导报告第二部分,宋翎书记对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行了阐释:一是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入依法治国指导思想,依法治国指导思想的表述有了新认识;二是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关系进一步明确;三是第一次以党的中央文件形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党委副书记吴玉祥就“理解依法治国必须理清的几个问题”作中心发言,提到“党大还是法大”,吴玉祥副书记说,推行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本质上是统一的,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党大还是法大”本身就是伪命题。吴玉祥副书记认为,坚持依法治国并不是严罚重罚,法律的公正在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推行依法治国,必须解决民信、民生、民族三大问题;依法治国核心在于限制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大公权力。

党委办公室主任徐自国作了 “以法治精神推动学院机制改革 ”的中心发言。徐自国主任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表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由国及校,学院要推动机制改革,就要进一步完善我院办学章程建设,完善以办学章程核心的制度建设,保障制度透明性,制定科学性,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

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学校机制改革、建章立制、依法治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广泛研讨。

会上,张德扬院长结合学院机制改革,就改革主要内容、改革重要性及必要性、改革进度及举措、改革认识及反映作进一步说明。张德扬院长强调,各部门要正确、理性认识机制改革,改革落脚点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教职员工的利益、提高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最终目的是为了学院规范发展、推动学院内涵式建设,实现依法治校。

党委书记宋翎在总结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其道路是光明的,过程是崎岖的,与会代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决策和科学部署上来,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推动依法治校落到实处,推动学院机制改革取得实效。

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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