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总管理员 时间:2015-04-01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的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实际,经研究,现就学院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节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4月7日(星期二)开始上课。

二、注意事项

(一)放假期间,特殊岗位不能放假的,由部门主管领导安排值班。值班人员要准时到校打卡值班,按值班要求做好登记,坚守岗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安保处要加强保卫工作,若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假期。

(三)放假回家的师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外出旅游或回家要注意旅途安全,结伴而行、谨防被骗,不要搭乘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注意出行安全。

学院办公室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12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