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文件精神,今年我院“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年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二、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放假前要做好本部门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安保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如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二)放假期间特殊岗位需要上班的,要准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外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三)放假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师生,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出行时尽量结伴而行,假日结束后安全、准时返回,按时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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